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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選計劃”啟動!青島面向雙一流、省重點高校選調500名左右應屆畢業生

發布時間:2020-10-23 10:59:30       來源: 大學生就業創業中心       作者:李華清       點擊:
為全面推動青島建設開放、現代、活力、時尚的國際大都市,加強年輕幹部人才儲備,青島市決定組織實施2021年“青年幹部人才選育計劃”。計劃面向全國雙一流、省重點高校選調500名左右應屆畢業生,具體數量根據選調工作情況确定。“青選計劃”拟選調高校、選調數量、選調條件細則等詳情可關注各大高校官方就業網站,并以各校實際公告信息為準。

一、選調數量
全市總計劃選調500名左右,具體數量根據選調工作情況确定。
(一)青島市級機關直屬事業單位200名左右。
(二)青島市所轄區市事業單位300名左右,其中,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崂山區、西海岸新區、城陽區、即墨區、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各30名左右。
二、選調程序
按照有關規定,選調工作采取“推選結合、以選為主”的方法,按照網上報名與确認、資格審核、初選、綜合測試、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與确認
1、提交報名信息(10月19日9:00-10月30日16:00)。符合條件且有報考意願的學生,登錄“青島組工網”(http://zzb.qingdao.gov.cn,以下簡稱“報名網站”)選擇“青島市級機關直屬事業單位職位”或者“區市事業單位職位”進行報名。其中,區市事業單位職位需具體到區或市。網上報名信息經本人确認無誤後,點擊“信息确認”,系統生成并提示下載《青島市2021年“青選計劃”報名信息登記表》(以下簡稱《信息登記表》)。報名人員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考,姓名、身份證号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緻。
2、上傳審核資料(10月19日9:00-10月31日16:00)。報考人員在信息确認後,下載打印《信息登記表》,交所在院系黨組織及學校就業指導部門審核蓋章後,制作成清晰的電子文檔(掃描或拍攝,電子文檔須處理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300K),通過報名系統上傳。上傳成功後,進入報名資格待審核狀态。在資格審核前多次提交報考信息的,後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的信息。
3、查詢資格審核結果(10月19日9:00-10月31日16:00)。資格審核一般需1—2個工作日,報考人員須于規定時間内,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看資格審核結果。報名信息一經審核通過,不能更改。報名信息尚未審核或未通過審核的,在10月31日下午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4、報名确認(10月19日9:00-10月31日16:00)。資格審核通過後,報考人員須于規定時間内進行報名确認。報名确認後,方為報名成功;未按期進行确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網上報名期間,将在報名網站及時更新選調職位的報名信息,符合條件的學生要及時關注了解,結合個人情況和報名人員數量作綜合分析,防止過于集中于部分職位。
資格審核貫穿于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如有隐瞞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二)初選
報名确認後,于2020年11月中旬,分片區進行現場初選,具體事宜另行通知。初選結果将于12月上旬在“報名網站”進行公布,通過初選的人員進入綜合測試環節。
(三)綜合測試
綜合測試于2020年12月中上旬在青島市進行,按職位分類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屆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信息登記表》原件和誠信承諾書前往。
對青島市級機關直屬事業單位職位,根據綜合測試成績,按照計劃數1:1的比例,确定體檢考察人選名單;未入圍且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市直機關直屬事業單位職位報考人員,擇優确定為區市事業單位職位體檢考察人選,不占用區市選調計劃數,按綜合測試成績進行現場選崗,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對區市事業單位職位,按照每個區市計劃數1:1.5左右的比例,确定考察體檢人選名單。
(四)考察體檢
考察工作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到人選所在高校開展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考察資格的,取消選調資格。
考察合格後,統一來青參加體檢,體檢工作按照錄用公務員的體檢标準和要求執行。放棄體檢或者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
遞補貫穿錄用全過程,因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職位空缺的,市級機關直屬事業單位職位不再進行遞補;區市事業單位職位按照綜合測試成績相應遞補人選。
對考察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隐瞞實情等造成結果失真的,取消選調資格。
(五)公示聘用
根據綜合測試、考察、體檢等情況,确定拟選調人員名單,并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由市委組織部、各區(市)委組織部按照規定與學生本人簽訂高校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選調人員在規定時間内未取得相應畢業證和學位證的,選調關系自動解除。簽約後,未經組織部門同意不得解約。拟選調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内将檔案轉送到錄用單位。
選調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由錄用單位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管理培養
選調人員由青島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納入全市選調生信息庫,跟蹤了解,跟蹤培養。
聘用後,按青島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有關規定确定工資薪酬待遇。根據《中共青島市委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人才支撐新舊動能轉換五大工程的意見》(青發〔2018〕26号)及有關實施細則,對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分别按照12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标準發放不超過36個月的住房補貼;對在青購買首套商品房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分别給予15萬元、10萬元一次性安家費。

四、紀律要求
選調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參加選調人員要嚴格按照選調公告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紀律要求的行為,一經查實,将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有關說明
本次選調工作,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培訓。
選調工作期間,相關信息均在報名網站公布,參加選調人員應及時關注網站信息,保持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選調的,責任自負。
公告未盡事宜由青島市委組織部選調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32—80899152  80899106
記者 劉佳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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